“3·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南平市消委會從2020年全市消協系統受理的投訴案件中甄選出十件消費維權典型案例對外發布。 “點斑”致敏 “美容”不成反“毀容” 【案例】袁女士在順昌一家美容院“點斑”,十幾天后面部開始過敏。順昌縣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這家店展架上標有“治療范圍祛斑、真皮斑……”等宣傳用語,但無法提供上述宣傳用語的相關依據,依規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美容院退還袁女士未消費的預付款項及后續治療費用。 【警示】消費者要查看商家是否持有《營業執照》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及醫師資格證,從業人員是否有上崗資格,產品的說明及產品檢驗合格證,并與商家簽訂美容消費服務合同,記得索要正規發票和憑證。 服務缺失 農資使用提示不全造成藥害 【案例】順昌縣埔上鎮三農戶種植的瓜蔞施用農藥后出現嫩梢萎蔫。順昌縣農業農村局派出專家鑒定組和農資檢查組,兵分兩路開展農業生產事故的調查鑒定工作。從經營人員開具的處方來看,使用濃度沒有超標,但沒有提示農戶應當注意的事項,造成藥害。經調解,農資經營戶按損失程度和面積不同分別給三農戶共計2.7萬元的補償。 【警示】當前種植結構和品種日新月異,要注意品種特有的差異性,只有在試驗的基礎上才更加科學、安全。 不可抗力 游客退房退款無條件支持 【案例】郁先生原計劃春節期間攜家人到武夷山游玩,后受疫情影響取消行程,要求網絡平臺退還定金,但平臺以商家不同意退款為由拒絕。武夷山市消委會了解得知,商家并不知情,不同意退款只是平臺的借口。按照《合同法》規定,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游客可以解除合同,不用承擔責任。經協調,商家同意幫助郁先生在平臺上辦理退房退款。 【警示】預訂酒店后,因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入住酒店的,可以退房退款,同時注意保留相關證據。 減肥遭罪 天價塑身衣穿上各種不適 【案例】莊女士、萬女士在武夷山市度假區一家養生會所花費46000元購買了六套塑身衣,穿上后不僅沒有商家宣傳的瘦身、塑身效果,還出現喘不過氣、月經紊亂等癥狀。經調查,莊女士、萬女士反映情況基本屬實。但商家負責人認為,其中一套塑身衣已經穿過,無法退貨。經調解,商家同意退還41000元。 【警示】 美體內衣的構造和醫學上的捆綁式減肥法有些相似,但長時間的擠壓對人體內部器官會產生不良后果,對處于發育階段的女性影響尤其嚴重。減肥也要選擇科學的方法,以免危害身體健康。 虛假宣傳 擅用別人景區“撐場面” 【案例】為了提升人氣,政和一家游樂服務中心在宣傳中使用多張景區照片,宣稱景區在活動期間可以配套當事人經營的景點一起前去游玩,并在提供給消費者使用的代金券背面配有“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的文字。實際上,這些景區屬于政和另一家公司所有,由于施工等原因并未對外開放。政和縣市場監管局給予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等行政處罰。 【警示】面對類似套路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盲目在朋友圈、微博等轉發,被當作免費的宣傳工具。遇到此類情況,可以向相關部門投訴反映,并要求退還門票等費用。 誤導消費 為獲高利潤“畫餅”售房 【案例】建陽區一家樓盤業主向消委會投訴,稱開發商前期宣傳銷售的房屋與實際交付的房屋存在明顯差異。建陽區市場監管局認定開發商存在“對商品的功能作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并處罰款。 【警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時要確認開發商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制定的格式條款是否公平;明確約定房屋交付條件和遲延交房的違約責任、約定抵押權的處理方式、面積誤差的處理結算辦法,并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出爾反爾 公用企業強制消費即違法 【案例】康先生在延平一家燃氣公司開戶時,工作人員要求他購買報警器,并稱后期師傅上門勘驗,若廚房屬于封閉式即可退還這筆錢。現經查勘證實他家的廚房屬于封閉式,工作人員卻以時間太久為由不予退還。燃氣公司強制用戶接受不必要的報警裝置,屬于公用企業的限制競爭行為,也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在延平區市場監管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的幫助下,燃氣公司給康先生辦理了退款事宜。 【警示】消費者應提高自身維權意識,遇到問題與經營者協商的同時,要勇于向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投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免遭侵害。 哄抬價格 疫情防控特殊時期重處罰 【案例】2019年1月份以來,延平一家藥店從泉州累計購進7類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523袋,于2020年1月20日大幅加價后銷售,至2月5日被查獲時已售出283袋,多收消費者價款1508.8元。經營者乘疫情期間口罩類商品消費需求激增之機,哄抬物價的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僅違反了國家價格法律規定,擾亂市場秩序,也違背了社會公德和責任意識。這一違法行為發生在疫情防控期間,具有特殊危害性,屬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延平區市場監管局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警示】若發現藥品經營使用單位有不正當價格行為,注意保留好消費憑據,并及時撥打12315熱線。 暗藏貓膩 微信砍價得悠著點 【案例】邱女士在延平一家公司的微信公眾號上參與“砍價0元買商品,砍件成功后每件商品只需付9.9郵費”活動,成功完成1個電餅鐺、2臺落地扇的砍價任務,支付郵費29.7元。付款后,商家遲遲不肯發貨。延平區市場監管局介入后,該公司才聯系上邱女士,對此事做出解釋和道歉,并退回消費金額。 【警示】微信屬于社交平臺,朋友圈賣家資質難辨,商品事前事后監管難,因此交易風險大、維權難,消費者應盡量避免通過微信進行大額交易,以免造成損失。 長個心眼 預付式消費需謹慎 【案例】高考結束后,小謝到建陽第一醫院參加了體檢。后途經一家健身中心時,聽了健身房私人教練的宣傳,體重超標的小謝預付了7799元辦健身卡。次日,醫院體檢結果顯示,他患有椎間盤突出,遵醫囑須靜養。小謝找到健身房要求退款被拒。南平市消委會調查了解到,小謝的確不宜參加劇烈的健身運動,適當的活動也須專業醫生指導。經多方調解,經營者退款6799元。 【警示】去年,南平市各級消委會受理了多起預付式健身房消費糾紛案件,許多糾紛在于經營者提供格式條款存在違反《合同法》“公平原則”的規定,沒有“公平”確定經營者、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 (謝紅燦 陳謙 鄒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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