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 整治惡意炒作涉企信息”專項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網信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網信辦: 按照2026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工作安排,中央網信辦決定即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啟動為期2個月的“清朗·優化營商網絡環境 整治惡意炒作涉企信息”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集中整治惡意炒作涉企侵權信息亂象,從嚴從快清理處置涉企侵權信息、賬號,督促網站平臺扎實履行主體責任,健全涉企信息內容管理機制,加大涉企侵權信息處置力度,進一步優化營商網絡環境,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任務 專項行動聚焦惡意炒作涉企信息等四類突出問題。 (一)惡意炒作涉企信息問題 1.在企業上市融資、財務報表公布、新品發布等重要時間節點,炒作涉企負面信息。 2.惡意集納涉企負面信息,泛化異化炒作企業經營問題或產品質量問題。 3.開展虛假不實測評,惡意炒作商品測評、測試和消費體驗信息。 4.通過“付費投流”等方式,對涉企負面信息進行推廣,人為制造或放大涉企輿論熱點。 (二)詆毀抹黑企業問題 1.利用AI生成涉企虛假不實信息,惡意抹黑詆毀企業、企業家。 2.雇傭網絡水軍,散布同質化涉企負面信息,惡意碰瓷、詆毀其他企業和產品。 3.網絡名人賬號以“喊話”等形式無端質疑、拉踩企業,煽動網民攻擊謾罵企業、企業家。 4.對特定品牌用戶“貼標簽”,進行污名化攻擊,煽動消費群體對立。 (三)牟取非法利益問題 1.向企業發送“負面信息求證函”“情況核實函”等,脅迫企業開展商業合作。 2.將輿論監督、社會監督與商業合作掛鉤,以發布涉企負面信息為手段,向企業施壓牟取經濟利益。 3.發布涉企負面信息后,向企業索要“刪帖費”“撤稿費”。 (四)侵犯企業家個人權益問題 1.炒作企業家個人隱私。 2.發布傳播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企業家的言論。 3.炒作企業家私生活話題,貶損丑化企業、企業家形象。 4.翻炒企業家舊聞舊事,斷章取義、歪曲解讀企業家言論。 三、工作要求 (一)及時部署開展。各地網信部門要落實本通知要求,加大宣傳力度,提升企業、企業家對專項行動的知曉度和參與度;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實施方案,加強力量統籌,周密組織實施,務求工作實效。 (二)壓實主體責任。指導督促網站平臺加大人員、技術投入,加強涉企侵權信息發現力、研判力、處置力,嚴格落實《整治涉企侵權信息 優化營商網絡環境自律公約》,強化AI生成合成信息、網絡測評活動信息管理,加大賬號、MCN機構管理力度。健全投訴舉報渠道,規范研判處置流程,提升處置工作質效。 (三)加大懲戒曝光。對需要跨地區處置的涉企侵權信息,上報中央網信辦舉報中心,對需要依法處置的賬號、應用程序和網站平臺等,上報中央網信辦網絡綜合治理局。要強化聯動協作,加強行刑銜接,加大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對經依法處置的網站、平臺和賬號,要適時曝光,強化警示震懾。 中央網信辦秘書局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