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進行時】中央氣象臺11日發(fā)布暴雨紅色預警、臺風橙色預警。為應對臺風及強降雨影響,多地啟動應急響應。 近日,習近平總書記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扎實做好防災救災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今年防汛形勢嚴峻復雜。6月30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會議要求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樹牢底線思維、極限思維,立足防大汛、抗大旱、防強臺風,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防汛救災關系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關系糧食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安全、國家安全,習近平總書記始終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重要部署,指導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2020年8月19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安徽省合肥市肥東縣十八聯(lián)圩生態(tài)濕地蓄洪區(qū)巢湖大堤羅家疃段考察,了解巢湖主要圩口分洪和蓄洪區(qū)受災情況。新華社記者 王曄 攝 樹牢底線思維、極限思維 當前防汛形勢嚴峻復雜,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抓好既定部署措施落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盯緊壓實防災救災責任,深入開展江河湖泊、病險水庫、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等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強化監(jiān)測預警和應急救援準備,扎實做好防災救災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2026年7月,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要樹牢底線思維、極限思維,不斷提升大災巨災應對處置能力。深入研判大災巨災風險,強化監(jiān)測預警,完善應急預案。 ——2026年4月,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當前正處在“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各地區(qū)和有關部門要樹牢底線思維、極限思維,全面壓實政治責任,落實落細各項防汛措施,盯緊守牢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重點部位,科學調配救援力量和救災物資,確保發(fā)生突發(fā)緊急情況后第一時間響應、第一時間處置,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 ——2025年7月,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隨著我國全面進入主汛期,防汛形勢日趨嚴峻,各地區(qū)和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底線思維,壓實責任、加強統(tǒng)籌,扎實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項工作。 ——2024年6月,對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要堅持底線思維,加強對極端惡劣天氣的監(jiān)測和預警,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 ——2023年1月,春節(jié)前夕視頻連線看望慰問基層干部群眾時強調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守土有責、履職盡責,做好防汛抗洪搶險各項工作,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2016年7月,對加強安全生產(chǎn)和汛期安全防范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22年8月16日下午,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省錦州市考察小凌河和女兒河環(huán)境綜合整治情況,聽取遼寧省防汛工作情況匯報,并就做好防汛工作、提高災害防御能力作出重要指示。新華社記者 燕雁 攝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要全力組織搶險救援、傷員救治、群眾安置等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防范次生災害。 ——2026年7月,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當前正值“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各地區(qū)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壓實責任,加強監(jiān)測預警,強化巡查排險,落實落細各項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2024年7月,對陜西商洛市柞水縣境內一高速公路橋梁發(fā)生垮塌作出重要指示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強汛情監(jiān)測,及時排查風險隱患,抓細抓實各項防汛救災措施,妥善安置受災群眾,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2022年8月,在遼寧考察時強調 當前已進入防汛關鍵期,各級領導干部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放在第一位,身先士卒、靠前指揮,迅速組織力量防汛救災,妥善安置受災群眾,嚴防次生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chǎn)損失。 ——2021年7月,對防汛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防汛救災關系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關系糧食安全、經(jīng)濟安全、社會安全、國家安全。 ——2020年7月,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上強調 防災減災救災事關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事關社會和諧穩(wěn)定,是衡量執(zhí)政黨領導力、檢驗政府執(zhí)行力、評判國家動員力、體現(xiàn)民族凝聚力的一個重要方面。 ——2016年7月,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時強調 重在事前預防 降低災害風險,減輕災害損失,重在事前預防。要堅持源頭管控,將安全韌性要求貫穿國土空間規(guī)劃及各類建設規(guī)劃之中。 ——2026年4月,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要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安全生產(chǎn)、食品藥品安全、網(wǎng)絡安全、人工智能安全等方面工作。 ——2025年2月,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各有關地區(qū)和部門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險、救大災,提前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全面提高災害防御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chǎn)安全。 ——2022年6月,在四川考察時強調 各有關地區(qū)都要做好預案準備、隊伍準備、物資準備、蓄滯洪區(qū)運用準備,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時無備。 ——2020年7月,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上強調 要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堅持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之時、成災之前。 ——2019年11月,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要總結經(jīng)驗,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tài)減災和非常態(tài)救災相統(tǒng)一,努力實現(xiàn)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升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 ——2016年7月,在河北唐山市考察時強調 構建新時代國家應急救援體系 要完善基層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強化應急場所建設和物資裝備保障,抓好群測群防群治。 ——2026年4月,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要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力量下沉、保障下傾、關口前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及時有力有效處置各類災害事故,筑牢安全底板,守牢安全底線。 ——2024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強調 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系統(tǒng)觀念,堅持求真務實、科學規(guī)劃、合理布局,抓緊補短板、強弱項,加快完善防洪工程體系、應急管理體系,不斷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 ——2023年11月,在北京、河北考察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時強調 要健全統(tǒng)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把應急物資保障作為國家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按照集中管理、統(tǒng)一調撥、平時服務、災時應急、采儲結合、節(jié)約高效的原則,盡快健全相關工作機制和應急預案。 ——2020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上強調 要強化應急管理裝備技術支撐,優(yōu)化整合各類科技資源,推進應急管理科技自主創(chuàng)新,依靠科技提高應急管理的科學化、專業(yè)化、智能化、精細化水平。 ——2019年11月,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2023年11月10日上午,習近平總書記在北京門頭溝妙峰山鎮(zhèn)水峪嘴村村民李盟家看望慰問,了解房屋受損、修繕和冬季取暖等情況。新華社記者 燕雁 攝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實踐中深刻認識到,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尊重自然規(guī)律,堅持預防為主,堅持改革創(chuàng)新,堅持系統(tǒng)觀念,堅持社會共治。 ——2026年4月,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共產(chǎn)黨是為人民服務的黨,永遠把老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無論是搶險救災還是災后恢復重建,都會全力以赴。 ——2023年11月,在北京、河北考察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時強調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促一方發(fā)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嚴格落實責任制。要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調查評估制度,對玩忽職守造成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的,依紀依法追究當事方的責任。 ——2019年11月,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 大災大難是檢驗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時候,也是鍛煉提高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時候,要引導各級黨組織強化整體功能,教育黨員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質、自覺改進作風,做到哪里危險多、哪里困難大、哪里有群眾需要,哪里就有共產(chǎn)黨員的身影、哪里就有共產(chǎn)黨人的奮斗。 ——2013年5月,在蘆山地震災區(qū)考察時強調 策劃/整理:胡玥聰 |